【学术论文】培训师制度的国际比较
2012.08.02

张敏 王晓平

  本文从培训师制度国际比较的角度,研究分析了英美两个国家在培训师分类、等级以及能力要求上的经验和做法,并从细化培训师分类体系、加强培训师职业能力建设以及进一步完善培训师认证制度三个方面为我国培训师制度建设提出了建议。

关 键 词培训师制度 国际比较

作者简介  敏,现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职员

王晓平,现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主任

一、我国的培训师制度

培训师在中国尚属比较新鲜的职业。2002年10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意味着企业培训师作为一种新的职业正式登台亮相。

根据《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企业培训师的职业定义是“能够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企业培训师分三个职业等级: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标准中同时规定对培训师的鉴定内容包括两大方面:第一,职业道德;第二,基础知识;包括:(1)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职业资格制度政策法规等。(2)经济学基本常识: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劳动经济基本知识。(3)教育培训基本常识:教育培训基本知识、教育培训统计有关知识、课程与教学理论的基本知识、培训经济学基本知识。(4)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常识:人力资源开发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知识。(5)行为规范:团队精神的基本要求、工作中人际交往的基要求等。

对企业培训师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培训市场、保证培训工作者合法的职业资格、加强培训师队伍建设,缓解国内目前培训师严重匮乏的现象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国内的培训师制度体系还远不如英美等发达国家那么发达,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专业的系统。今后,培训师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充实和提高。

本文尝试对几个发达国家的培训师制度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予以比较,以期对国内培训师制度的实践有所借鉴。

 二、英美培训师制度概要

(一)美国

在美国劳工部汇编的《职业能力分类辞典》(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itle)中根据岗位分类的策略,把培训师职业分为了三个子类:培训管理者、培训讲师、培训课程设计者。

其中,对于培训讲师和培训管理者又分为5个等级。见表1

1  美国培训管理者与培训师的职业等级

等级

培训管理者系列

培训讲师系列

5

地区培训长官或经理

培训咨询与培训战略专家

4

培训机构领导或经理

培训项目开发专家

3

培训主管或培训项目经理

培训师

2

培训业务管理员或培训行政管理员

助理培训师

1

培训管理助手

培训助手

(表格来源:根据美国肯塔基州立大学训练资源中心(TRCEKU),美国司法部国家桥正所(NICD)和密苏里州矫正部(Missouri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 )开发的培训师职业能力要求)

根据每一类从业人员主要职责的不同,美国培训、绩效、讲授标准国际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Board of Standards for Training, Performance and Instruction 分别从从业基础素质、分析与规划、设计与发展、评估、管理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职业能力要求(见表2)。

2

职业能力

培训讲师

培训课程设计者

培训管理者

从业基础素质

有效地沟通

有效地沟通

有效地沟通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及时学习更新职业所需的知识技能

及时学习更新所涉及领域的知识

及时学习更新职业所需的知识技能

建立并保持职业声誉

应用已有的研究成果来设计培训课程

维护支持培训运作的关系网络

 

基本的调查、研究能力

 

分析与规划

准备教学材料和方法

进行需求评估分析

发展并监测培训战略规划

教学准备

明确目标人群和环境特点

利用绩效分析以改善组织

 

设计课程体系和所需的辅助讲授技术手段

促进并管理组织变革

 

课程体系和培训需求、环境要求紧密联系

 

教学方法与策略

激发学习者的热情

 

 

良好的演讲技巧

 

 

有效的提问技巧

 

 

及时给予反馈并澄清疑问

 

 

促进对知识技能的灵活掌握和应用

 

 

运用媒体等技术丰富学习过程和效果

 

 

设计与发展

 

根据培训项目选择合适的设计架构

在培训项目设计中应用教学设计原理

 

根据培训内容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

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增进培训效果

 

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

 

评估

评估学习过程与效果

评估教学效果

评估培训效果

评估教学效果

 

 

管理

能够管理教学环境,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规划并管理培训设计项目,并负责具体实施

在培训过程中应用领导力、管理技能和商业经营技能

通过合理使用技术管理教学过程

团队内部协作能力

 

(二)英国

在英国,培训师也有实施者、管理者、和协调者之分。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NVQ)一般分为5个等级。但由于培训师的专业性较强,没有一般简单职业所共有的12 两个较低的等级,而只有345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职能和能力要求见表2

3  英国培训师的职业等级

等级

目标岗位

职能

能力要求

3

培训课程的直接提供者

培训的具体实施,培训设计与评价

确认学习者个人学习的需求

设计培训与开发计划

准备培训材料

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促进个体的学习

评价培训项目

评价自己的绩效

4

培训课程与培训服务的提供者、咨询者;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的顾问

实施学习计划;开发学习计划;学习与培训咨询;评估学习结果和学习计划;

实施组织人力资源规划;开发人力资源项目;实施,咨询与评估人力资源项目与战略

确定不同个体的学习目标,学习需求以及学习风格;

设计学习计划;

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与学习者协商学习计划;

监督和评价学习者学习过程;

评价和改善培训与发展计划;

明确组织的培训需求;

为实现这些需求制定计划;

提供平等的学习氛围;

评价和完善培训与开发计划;

评价自己的工作绩效;

5

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家(领导或顾问)

管理组织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进行组织战略的咨询;

将人力开发纳入到组织战略;

明确组织人力资源需求;

制定人力资源政策与计划;

实施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评价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监督和控制资源;

建立和改进组织文化;

遵循职业和道德准则;

评价和提高自己的绩效;

选择性单元;;

开发培训与开发的新方法;

(表格来源:http://www.fife.ac.uk

三、对完善我国培训师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细化培训师分类体系

根据我国企业培训师定义,培训讲师、培训课程研发人员、培训管理者都属于培训师范畴。而没有在培训师的职业体系中对这三类不同职能的培训从业人员进行细分。这种情况在培训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是比较适用的。但是随着培训行业的不断发展,培训师队伍的不断壮大,势必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同时也对不同职能的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深入研究带来不利的影响。这一点,英美两国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在培训师这一大范畴下,根据从业人员主要职能的不同再进行细分,如培训讲师、培训管理者、培训咨询师等。

(二)加强培训师职业能力建设

由于国内培训师制度尚属起步阶段,目前对于培训师职业能力、培训师角色、胜任力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有的甚至还处于空白。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市场对于培训的需求与日俱增。有研究显示,目前国内培训师师资数量与质量已明显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因而为了更好的指导培训师培养的现实实践,需要在理论上不断深化对培训师职业能力的研究。采用工作分析等先进方法,借鉴国外已有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现有的培训实践开发出不同类别的培训师职业能力要求。从而对培训师的培养、管理、招聘、考核等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培训师认证制度

在我国《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了培训师的鉴定内容和鉴定方式。其中,对理论知识采用笔试的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则采取现场模拟方式。但是,对于专业技能的考核标准,目前尚未见到权威的表述,而且因为培训师与教师的教学目标和对象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培训与教育的专业技能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建立一套系统的、科学的、完善的培训师技能考核标准是促进培训师认证制度的科学化,并保证认证制度的公平公正,而且还是培训师培养和自我训练的必备参照物。目前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引入美国阿拉莫学习系统公司的培训师技能培训和认证课程,该课程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考核,确实对培养和提高培训师的技能具有很大的提高和帮助。该院已将此项技能培训作为学院内部培训师认证的技能考核标准。

(四)加强培训师认证后的考核和继续教育

目前已有的培训师制度中,没有对培训师后续的考核和知识更新的再培训提出任何要求。在培训师通过相关的鉴定,拿到鉴定证书之后,就似乎是“一劳永逸”了。这无疑将对我国培训事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培训师在获得认证之后,每隔三到五年还需接受后续的考核和再培训,以确保培训师在培训的相关技能和必备的理论知识方面能历久弥新。因此,制定培训师认证后的考核和继续教育标准也是保证我国培训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John Goodwin Katharine Hill. International briefing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in theUnited Kingdom[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1999.1

[2] 石伟平.英国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J].外国教育资料,1997.2

 

[本文曾发表于《继续教育》2006年第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