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研究
2012.10.22

来源:《继续教育》2011年第7    作者:胡东成,彭瑞霞

 

【摘要】本文在对英、美以及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现状进行简要介绍后,对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必要性以及思路进行了分析,并对推进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包括建立标准的研发机制、宣传推广机制、奖惩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

【关键词】教育培训;机构标准;标准建设;政策建议

 

本研究中的教育培训机构标准,指的是由政府统一颁布的教育培训机构共同遵守的关于教育培训办学行为、管理运作等的要求和规范。其目的是帮助政府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培训办学质量,保障教育培训消费者利益,促进我国教育培训事业的持续、良性发展。

一、国内外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现状

()发达国家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经验

国外的教育培训事业伴随着社会的持续进步而产生和发展,英、美、德国等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比较成熟的行业规范。

英国2006年颁布了《继续教育:提高技能,改善生活机遇》白皮书,其中涉及了关于改进继续教育机构资质和服务质量的部分内容,明确提出政府的目标是:到2008年,淘汰令人不满意的教育培训机构,对于那些表现虽令人满意却没有任何改进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实行干预;确立教育培训机构三项新的评价标准,即满意度标准、质量标准和资金标准;并对教育培训机构实施改革的保障措施。

美国的经验是简政放权,发达的教育立法使教育培训管理有了依据和行动准则,其《成人教育法》中包括了保障教育培训经费、培训教师资格和培训、教育中介组织的设立等内容和具体措施。澳大利亚最大的特点在于通过一系列的国家实证调查,通过科学设置的指标体系,获取和评估私人教育培训机构数据,有针对性地建立起规范体系,引导私人机构的发展。德国的专业继续教育研究机构和成人教育联合会共同制定了教育培训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机构与项目规划质量、课程教学质量、组织机构管理质量以及教学成果质量。国际继续工程教育协会(IACEE)也在教育培训领域中引入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推出了教育培训机构的自我评估模型,目前已经被应用于欧洲和美国的多所大学。

()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现状

相比发达国家的教育培训标准建设,我国的教育培训行业起步较晚,许多方面尚不成熟,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教育培训标准建设最早始于南方的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在20世纪90年代末,广州、深圳等地的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就已经自发地运用ISO9000来强化自身的管理,改进教学质量。2002年,国家经贸委开始在国内推展I S O10051标准,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推广出来的教育培训的质量标准,核心是告诉教育培训机构怎么操作一个培训流程。

2008年,教育培训机构标准问题开始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教育部决定制订成人教育培训国家标准,包括: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基本术语;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评价;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该三项标准以教育部名义已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等24个国家部委制订的《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中(国标委服务联[2009]7号文件),未来教育部将按照标准对各种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定期公布评估结果,以期更好地保障教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也在积极引进国际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DAETE自我评估模型,并联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开展该评估标准模型的翻译和本土化工作。该评估模型是一套教育培训机构的自我提高标准,用于培训机构的质量管理和组织运行等各方面。

二、关于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思考

()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推进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

我国教育培训事业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国家的大力扶持和市场的旺盛需求,近年来发展迅猛,培训机构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制约着教育培训机构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我国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现状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虽然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和管理比较规范,但还是存在一定比例的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培训项目随意立项,缺乏监管,对外宣传缺乏基本的审查和监督;教育培训行业缺乏专门、统一的质量管理工具;我国教育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教育培训机构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制度和规范。要解决这些问题,突破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的瓶颈,一方面需要政府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起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标准,如准入标准,规范和约束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培训市场公平有序发展。

2.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需要

我国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不同规模的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管理水平存在着显著差异。一般来说,教育培训机构的营业规模越大,其办学行为越规范,管理水平越高。当前我国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的营业规模较小,要实现教育培训机构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在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上不断学习先进经验,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完善。而教育培训机构优秀标准的建设,就是要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育培训机构通过优秀标准的评估发现自身不足,寻找差距,改进管理,规范办学,最终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3.促进不同机构间的比较和交流的需要

虽然目前我国有些教育培训机构也采用了一些质量管理标准完善自身的管理,但这种行为毕竟是个别行为,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还没有采取行业统一的办法衡量自身的管理和办学行为。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就是打造衡量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规模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一把标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的统一的评估标准,可以帮助教育培训机构按照统一的参照标准准确地认清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相比的差距和不足,促进教育培训机构在统一的平台上比较和交流,进而取长补短,合作共赢。

4.推动我国教育培训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教育培训市场也逐步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国外优秀教育培训机构涌入中国,对国内中高端教育培训产品市场产生了较大冲击;同时,我国也有少量优秀教育培训机构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国外教育培训机构普遍重视继续教育质量,并有着严格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标准,与他们同台竞争,我国教育培训机构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建立我国教育培训领域统一规范的、与国际接轨的评估标准,既有助于国内教育培训机构清楚地了解自己与国际优秀培训机构的差距,明确教学和质量改进的方向,还有助于国内、国际教育培训机构站在统一的平台上公平竞争。

()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思路

1.原则上,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自评与他评、静态与动态等几对关系

由于我国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管理运作存在着地区差异、类型差异和规模差异,这些差异决定了我们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既要特别考虑教育培训机构的共性,也要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地区教育培训机构的个性;既要引导教育培训机构主动开展自我评估,也要合理引进学员、培训委托单位和中介组织对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外部评估;既要考虑到教育培训机构的现状,还要为教育培训机构的未来发展留下评价空间;既要以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和秩序为目的,也要鼓励教育培训机构的创新和发展;既要有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要求,也要有教育培训机构的优秀标准。总之,就是要处理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共性与个性、自评与他评、静态与动态、规范与创新、合格与优秀等几种关系,使得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更加合理、更加实用和更有生命力。

2.内容上,建设包含合格标准、优秀标准在内的系列标准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具体涉及到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的方方面面,因而相应的标准类型也非常丰富。从标准要求的高低来看,可分为合格标准和优秀标准;从标准发布的主体来看,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从标准涉及的主体来看,又可分为高校下属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协会下属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社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等。总之,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最终就是要建成一个包括多种标准在内的教育培训机构标准体系,可以满足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不同需要。

3.方法上,重点借鉴国外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成功经验

由于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而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又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因此在我国的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过程中,需要广泛借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一方面不仅可以加快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步伐,减少走弯路和错路的时间,提高标准建设的效率和成效;另一方面也是我国教育培训机构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4.实施上,是包括标准制定、发布和实施在内的系列活动,需要分阶段、分步骤推进

任何一项制度的推行都需要经历制定、发布与实施等系列活动和环节,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也不例外。由于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最终是要建成包含合格标准、优秀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每个标准推行的时机和要求都不一样。因此,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在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初期,最迫切要建设的标准就是教育培训机构的合格标准,之后是优秀标准。

三、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政策建议

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是包括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和监督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和过程,内容上涉及合格标准、优秀标准等在内的系列标准,原则上还要兼顾共性与个性、动态与静态等多重关系,因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这项系统的工程对于提高我国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推进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需要由政府来主导,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

()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研发机制

标准研发是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基础。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研发机制,不仅包括根据国内外情况研制出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具体评价指标,还包括如何对这些指标进行完善和更新。涉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和运作方式等多方面。

1.设置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研发小组

标准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专门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人手,建立自上而下、分门别类的研发工作机制。具体来说,也就是设立全国统一的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工作办公室,下设标准研发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搜集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各方面信息,研制适合我国国情和教育培训机构现状的全国统一的教育培训机构各类标准,这其中,最急需和重要的标准是教育培训机构的合格标准。各地区和各行业也可以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协助全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研发小组的工作,在研发小组的指引下根据全国统一的标准制定本行业和本地区的标准。此外,还可以吸收各专业协会的成员参与各项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2.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指标库

如前所述,教育培训机构标准是一个标准体系,涉及到的标准类型多样,且这些标准的具体指标内容还需要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发展的差异进行微调;此外随着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和完善,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指标内容也需要不断更新,淘汰一些不适合新形势的指标,根据教育培训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补充新指标。这就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教育培训机构标准指标库。各地区和各行业也可以从指标库中挑选适合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指标,并根据需要对某些指标进行调整和重新界定。

3.多种渠道收集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意见

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研发是一个不断修正、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标准提案的基础上需要反复修改,征询教育培训专家、学者、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学员和培训委托单位、其它教育培训相关组织的意见。初稿研制出来后,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试行,试行过程中还要通过走访、听证会等渠道搜集各方意见,在意见基础上完善原有标准指标,然后再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标准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建立意见反馈渠道,搜集社会各界对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意见,完善标准。

4.持续关注国际继续教育机构标准内容

由于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研究和实践都还处在探索之中,而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积累的经验较多,标准的建设也比较完善。因此在标准的建设中,需要不断学习其它国家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做法,吸收其精华,并结合我国实际,研制出适合我国政治、经济和教育培训机构实际的标准体系。

在借鉴国外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成功经验时,除了需要学习他们的评价指标和要素,还需要重点借鉴: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与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拨款等制度相结合;采用对教育培训机构要求较低的注册标准和要求更专业的认证标准相结合的模式;标准评价采取依靠中介组织分步骤推进的模式;标准评价结果用于教育培训机构改进管理和办学等。

()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宣传推广机制

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需要获得广大教育培训机构和各利益相关者的关注、认同和支持,还需要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宣传推广机制。

1.宣传推广工作要分阶段逐步推进

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宣传推广,最先开始的应该是教育培训机构的合格标准的宣传推广,然后是优秀标准的推广。合格保准是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外部硬性要求,是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达到的标准。达到了该标准,教育培训机构才能被授予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资格。而优秀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以教育培训机构的自我评估为主,需要政府在初期主要以推动教育培训机构自觉开展自我评估为目标,等到优秀标准在教育培训行业获得较大范围的认可后,再逐步引入中间组织如协会等,对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外部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认清自我优势与劣势、明确所处发展阶段和改进办学质量与管理的依据,也是政府引导教育培训机构提高办学质量和完善管理的举措。

2.宣传推广过程也是标准的研发完善过程

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宣传推广目的是让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并自觉自愿地采用标准规范和改进办学行为。因此,标准的宣传推广过程,一方面是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让大家熟悉标准;另一方面也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标准的批评,尤其是教育培训机构和学员对于标准的意见。因而,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宣传推广过程也是标准的研发过程,这个过程也是社会各界参与标准研发,帮助标准研发小组完善标准的过程。

3.推广过程还需要建立教育培训的学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推广过程,仅靠行政命令手段难以真正调动起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让教育培训机构自觉主动地接受和引进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并用标准来规范和改进自身的办学行为,还需要建立起教育培训机构之间的学籍认可。具体来说,就是让教育培训机构建立起管理、教学等方面的档案记录制度,对在符合规范的教育培训机构成功结业的学员,可以办理全国统一的教育培训结业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学员在就业时使用这些证书,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继续教育学分是对学员一段时间合乎要求的教育培训成效予以肯定和标识,可以作为学员就职、升职的参考。

()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实施的奖惩机制

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实施,调动起教育培训机构参与标准建设的积极性,惩治扰乱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行为,就有必要建立起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具体来说,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奖惩措施:

1.与教育培训拨款政策结合

美国的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都能获得政府的拨款。在我国越来越多的教育培训活动得到政府的支持,给予拨款补贴。获得政府拨款补贴的教育培训机构一般都是优秀的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而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就是一把标尺,能帮助政府更好地评估和了解各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与政府的教育培训拨款相结合,能使培训拨款政策具有更公平合理的参考标尺,还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引导教育培训机构采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提高政府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外部监督和管理的效率。

2.与教育培训招标制度结合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干部培训越来越多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这种培训招标制度对培训服务需求方来说好处是可以选择到物美价廉的培训服务,不足是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后,依然存在较大的选择风险。如果培训招标制度可以和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培训机构标准评估结果,直接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提供商,招标过程不仅快速、高效也更加公开、透明,省时省力;而教育培训机构也会更积极、主动地接受和采纳教育培训机构标准。

3.与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相结合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都在小范围内建设各种专门的教育培训基地。教育培训基地一方面能帮助教育培训机构更清晰地进行市场定位,另一方面也能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和办学活动,保障教育培训消费者利益。目前各地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要求不一。如果与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相结合,通过统一的标准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的不同级别,教育培训机构可以申请作为相应的教育培训基地,享受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4.对教育培训机构标准评价不合格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

对于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虽然要以政策激励和引导为主,但也需要配备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如对于采用教育培训合格标准评价不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勒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评价,评价依然不合格者收回办学许可。而对于采用教育培训机构优秀标准评价不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通过教育培训中间组织如协会,为教育培训机构指出问题,并提供整改方案和建议,在一定时间内,教育培训机构整改完毕可以重新申请评估,评估合格后可以参与各种政策扶持项目的申请。

()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监督反馈机制

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推广和实施过程,还需要建立起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也就是通过各种渠道、措施和途径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反馈,目的是推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建设更加顺利和富有成效。

1.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档案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标准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建立起学员和管理的各项档案记录制度,同样,政府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情况也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档案制度。将教育培训机构参与标准评价的活动和评价结果记录在案,包括教育培训机构采用了哪些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何,根据标准的建议进行了哪些调整,调整的成效如何。这些档案记录一方面是帮助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更清楚地了解标准推广和实施情况,另一方面也帮助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更好地管理教育培训机构。

2.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公告公示制度

即是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布通过各种标准认证的培训机构名单。这一方面能表彰合格和优秀教育培训机构,激励更多的教育培训机构自觉参与、采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进行评估;另一方面也是让学员和其他教育培训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教育培训机构的标准建设中来。

3.推动教育培训的中间组织建设

建立一些介于受教育培训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的中间组织,如协会、各类标准工作办公室等,发挥他们的专长协助政府推进教育培训机构标准的研发、推广和实施,可以更好地推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提高政府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外部监督和管理效率。

4.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标准意见反馈的多种沟通渠道

除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学员、培训委托单位和培训合作伙伴等,也是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利益相关方,标准的建设、评价尤其是标准的监管,需要这些利益相关方的外部监督,他们的意见对于政府了解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实施情况最为真实和重要。因此,政府不仅需要建立起这些教育培训标准利益相关方和教育培训中间组织直接沟通的渠道,还要建立起他们与政府直接沟通的渠道。这些沟通渠道既可以是会议形式,也可以电话、走访、信箱、网站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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