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科学园区大学主导与政府主导模式的利弊分析——基于剑桥科学园与筑波科学城的对比
2012.08.03

马永斌 刘帆 王孙禺

【摘  要】 随着“硅谷”的大获成功,科学园模式在世界各地被复制。但基于各国客观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和对科学园建立、发展的主观理解不同,形形色色的科学园体现出了各种不同的运作模式。英国剑桥科学园和日本筑波科学园分别可视为大学主导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通过对两种模式的利弊分析,我们认为这两种模式均存在自身的缺陷,而建立大学、政府和企业的平等关系,构建协同创新的科学园区,将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关 词】剑桥科学园;筑波科学园;大学、政府和企业;协同创新

【作者简介】马永斌,现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

  帆,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候选人

王孙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科学园最早兴起于美国。1951年,斯坦福大学因财政危机,决定出售手头大片的地产给校友创办高科技公司。后来这里逐渐发展成美国最具活力的高新技术区“硅谷”。在世界各地竞相模仿建立科学园区的过程中,科学园的运作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模式。本文以英国的剑桥科学园和日本的筑波科学城为例,分别探讨大学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两种模式的利与弊,并提出科学园区构建和管理的协同创新原则。

一、剑桥科学园的发展历史

剑桥科学园是由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于20世纪70年代创办的,进入80年代以后,该地区以剑桥大学为源泉涌现出大量高技术公司,剑桥科学院也被誉为英国的“硅谷”。其发展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起步阶段。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地方政府为避免城市工业扩张给大学城带来负面影响,对剑桥附近工业发展一直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因此,虽然剑桥早在20世纪初就有一些从大学衍生出来、从事电子和科学仪器的企业出现,但规模都不大,且分布零散。1969年,莫特报告《大学和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关系》提出了放松对剑桥以研究和开发为基础的企业的规划,并在城市中建立科学园的要求。在60年代后期,随着十多家企业从大学实验室衍生出来,在剑桥出现了以技术为基础的公司形成的第一次浪潮。在斯坦福大学的示范效应下,地方政府放松了对高技术企业的规划限制。

2)成长阶段。1970年,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建立了科学园。三一学院财务总管主张,进驻科学园的企业只需支付比商业上低得多的房租。这在几年之后被证明是成功的。70年代,技术和科学发展导致的新市场开放,也为剑桥的企业家提供了新的机会。在剑桥,微处理机降低了进入计算机产业的成本,促进了资本密集型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并使许多企业进入这一领域从事硬件生产。随后,软件企业也迅速增长,并出现了与传统职业结构不同的企业家职业选择。在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下,70年代后期出现了高技术企业形成的第二次浪潮。该阶段出现了风险资本投资,而著名的银行经营者对高技术风险投资的支持,也推动了剑桥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3)快速发展阶段。80年代初,剑桥高技术企业形成的第三次浪潮出现。在撒切尔夫人领导的新保守党的商业扩张计划、税收减免和高技术企业的示范效应推动下,高技术企业快速增长。1974年从事高技术和高技术活动的企业数量大约为100家,到1984年迅速增加至300家。从1979年到1984年,就业增加了4300人。到1984年底,整个就业情况估计约13700人,产值为8.9亿英镑。到1985年,信息技术企业开始出现集群,通过宣传,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吸引到这里。在1987年,剑桥圣约翰学院成立了为新设厂商提供支持服务的创新中心。

4)停滞和缓慢增长的阶段。1988年,剑桥高技术企业几乎没有增长。随着1989年英国经济的衰退,剑桥科学园从1989年至1992年高技术企业失业率平均在20%,其中,失业率最高的是软件部门,最低的是生物技术部门。1993年开始,剑桥科学园高技术企业数再次出现回升,新增率缓慢地达到最高值。截止1998年剑桥科学园高技术企业总数为798家,就业为27318人。后来又发展到1600家,吸纳就业人口4.5万人。

在科学园的发展过程中,剑桥大学起到很大作用。为了推动科技成果和科研人员投入产业界,剑桥大学出台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

1)短期合同,即剑桥大学为教研人员制定了短期合同工作方式,待合同期满,如不想留在剑桥便可步入业界。

2)鼓励教师兼职,这与我国的高校有着巨大的差异。剑桥大学鼓励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到校外兼职,这一措施为教师创办自己的公司提供了现实性条件。

3)保障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剑桥大学规定专门技术的知识产权归教师个人所有,这就提高了教师将其专利技术商业化的积极性。

4)学院制度的作用,剑桥大学的制度有利于各学院与产业界建立许多正式和非正式的合作关系,为师生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渠道和平台。

二、大学主导的科学园区模式的利弊分析

有关剑桥科学园成功的原因,首先是与国家推动大学、政府和企业合作的时代大背景分不开的,其次是园内各种力量自身努力所致,如果从大学主导模式的优势来看,则主要体现在大学独特优势的发挥:

1)科技优势:剑桥科学园是以剑桥大学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剑桥大学是剑桥地区的科技成果、人才、风险投资和房地产的主要源泉,它不仅以在物理学、IT以及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实力作为该地区高技术公司产生的无可替代的营养量,而且还源源不断地提供高技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专门技术。

2)人才优势:剑桥大学拥有一批造诣颇深的学者和举世公认的科学家,吸引并培养着大批优秀青年才俊,而这样的人才进入业界去创办高技术公司就足以保障公司的中坚力量具有较高素质。

虽然剑桥科学园从创建至今所取得的成就是辉煌的,但是在它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大学主导的角度出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教育政策对形成区域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本要素供给有不利影响。英国在工程和技术教育上重视不够和在管理教育体制中的缺陷,导致剑桥高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本供给短缺,从而严重制约了高技术企业走出去占领国际市场,并与其供应商、销售商建立全球网络的能力。这一因素使得剑桥的一部分企业由制造活动转向服务活动。

2)英国教育体制使得大学与工业界的有效互动不足。高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大学与工业界良性、有效的互动。在剑桥,制约高技术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剑桥大学未能探索出更为有效的大学-工业合作模式。这主要表现在创业人员企业家技能的缺乏。剑桥地区的许多企业都是直接从大学的科系或实验室中派生出来的,但由于英国教育体制的传统强调培养贵族,而不注重培养具有商业才能的人,因此,剑桥大学并未能像斯坦福大学那样通过广泛地开展企业家技能培训项目的方式加强与工业的联系。这样就使剑桥缺乏既有专业技能又有商业技能的人才。

3)大学的组织边界制约了市场和价值信息的传导。在剑桥科学园,工程师、经理们之间正式和非正式的聚会、讨论、学习的风气并不浓厚,因此,市场、技术、资本等方面的流通渠道受到很大限制,对于科学园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生很大的阻碍。同时,大学主导的科学园容易使得中介机构(尤其是金融中介)发展不充分,加之巴克莱银行著名的风险资本投资家所指出的,英国大多数风险资本融资家对以技术为基础的公司都缺乏经验,风险资本公司只供给金钱,并不提供思想、指导、产业联系或资源,因此风险资本对高技术创新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出来。

4)大学权力所限难以为园区的不同企业创造平等的发展环境。由于是大学主导,剑桥科学园区主要集中的是中小型创业企业。而英国政府出台的创建大型企业、推动国内产业先进技术发展中心的政策给一些中小企业所带来的冲击,使得中小企业在政策环境、资金、人才和发展的战略资源上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们的发展。

三、筑波科学园的发展历史

筑波科学城的建设启动于上个世纪日本的“技术立国”的战略发展思想,20世纪60年代中央政府开始规划,1981年正式建成。筑波科技城是一个设备最完善、机构最完备、人员最庞大的科研中心,包括国家研究与教育机构区、都市商务区、住宅区、公园等功能区。目前筑波科学城有19万人口和大约300家国家级研究机构与教育院所、私人研究机构、公司,雇佣接近1.5万名多学科、高水平的科学家、工程师等研究人才,是日本最大的研究开发中心,也是日本著名的知识密集型城市。

筑波科学城采用政府管理体制,由首相办公室下面设立“科学城推进本部”来管理,该部由国土厅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科技厅、环境厅、厚生省、文部省、农林水产部以及邮电、劳工、通产、建设等有关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副部长。并设置筑波研究机构联络议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负责管理研究业务,而土地开发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由住宅和城市开发集团负责,科研和教育机构建设由建设部负责。筑波科学城对促进日本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由于是政府主导,筑波科学城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即一是成为全日本科学研究的中心,二是成为一个功能齐全、自成体系的中心城市,三是成为一个与周边自然和乡村环境共存的生态模范城市。也即要把它建设成为一个融科技、经济、现代和生态于一体的区域中心。

但是,由于筑波地区本身的产业主要是农业,科技和人才基础很差,科技人员基本都是政府从东京调来的。这些人员大多不愿意放弃东京的住房,因为这涉及到他们子女就学问题和自己退休后的工作机会问题。加之种种其它原因,筑波科学城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最终成为了日本“现代科技的乌托邦”。1998年,美国硅谷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有2340亿美元,但筑波科技城则仅有50亿美元,投入产出不成比例。

四、政府主导的科学园区模式的利弊分析

由于是政府主导建设的科学园区,筑波科学城有许多先天优势:

1)优越的物质基础:由于是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和投资,筑波科学城很快成为日本最大的科研基地。仅在1963 年后的30 多年时间里,筑波科学城累计获得的政府投资高达2.5 兆日元;全国国立科研机构大约40%的科研人员和每年40%的科研经费预算都集中在这里。筑波科学城拥有许多全日本独一无二的现代化仪器设备,如在建筑研究所拥有的实验场上可以建成或模拟地震粉碎一幢八层楼的楼房;环境研究所拥有大型激光雷达;还有日本宇航局巨大的太空模拟室;日本电子技术实验室的微型结构清洗室和同步光源;全国的无机物质研究所的具有分辨率为2埃的电子显微镜;全国的金属研究所的175000高斯的超导磁体;化学研究所的超导分光仪等。

2)国家层面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自1960 年代决定建设筑波科学城以来,日本制定的与筑波科学城建设直接相关的法律包括1970 年出台的《筑波研究学园城市建设法》、1971 年制定的《筑波研究学园城市建设计划大纲》、1983 年颁布的《高技术工业聚集地区开发促进法》等等。这些法律将筑波科学城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法条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团体在高新技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上述法律还随经济和科技形势的发展历经数次修订。以《筑波研究学园城市建设法》为例,这部在筑波科学城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自发布之日起,共经六次修订至今仍然生效。由于战后日本政府更迭频繁,有关的政策也随政府的更迭而变化。将建设筑波科学城的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 有助于促使历届政府坚持对高新技术研发的重视和投入。因此总的说来,这些法律的出台对筑波科学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筑波科学城曾在日本的高科技发展中名声显赫一时,但是后来筑波的发展却渐渐缓慢下来,日渐僵化,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其政府主导模式的不足:

1)科研成果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筑波科学城的政府主导色彩浓厚,市场因素不够活跃,科研不讲究与工业界的联系,也就是不追求成果的产业化、商业化。科研成果出来后,不能很快与工业界挂钩,投入生产,这也就导致了产品的高新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足,研究巨大的成本和较低较慢的回报难免会限制科学城的进一步发展。

2)高新技术开发机制落后。由于筑波科学城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其科研机构绝大多数是政府的下属部门,带有浓厚的政府管制色彩,技术开发首先要立项、审批,经过层层官僚机构,然后才能进行,筑波从具有开发意向到最后出成果一般需要10年时间。在筑波,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对市场不够了解,作为投资代理人的政府官员也没有激励机制去了解市场、了解技术。再加上筑波所有的一切都是隶属政府的,包括研究成果及其所创造的价值与研发人员本身的收入并无直接的联系。在这种机制之下,研发人员缺乏激励,科研项目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直接导致了筑波科学城发展速度的下降。

3)中央和地方政府矛盾对立,科学城没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筑波科学城是采用的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政府给科学城赖以生存的基础研究和培训提供所需的设施,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吸引公司到园区来,在必要的情况下,政府还参与了科学城的工业生产,和私人资本一起建立合资公司。日本政府给与了筑波科学城广大的支持,从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科学城的发展,但是,这种不以市场模式为主的管理模式是一种简单机械的政府嫁接。没有和当地很好的融合,也没有促成科学城与当地经济的和谐发展,筑波的经济来源依然以农业为主,这不能不说是对筑波科学城的一个讽刺。政府管理模式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科学城经常越过当地政府直接与上级政府联系,在消耗了大量的资源的同时,并没有促进当地经济与科学城的共同发展,反而加剧了科学城和地方政府的敌对情绪,根本不利于科学城的健康发展。

4)官僚作风阻碍了健康的园区文化的形成。由于浓厚的官方色彩,加之日本本身社会文化传统的原因,在筑波科学城里,官僚作风被带了进来,事事论资排辈,抑制了人的创造性。对于一个科学城的发展而言,资金与技术是高技术产业区成长的必要条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文化的建设同样是一个重要但常被忽视的方面。管理模式的单一,政府的过度规划,带来了一度的繁荣,但是同样带来了科学城对政府的过度依赖,而技术开发机制的不健全又导致了激励机制的不完善,从而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园区文化,抑制了个人的发挥,从而也抑制了科学城进一步发展。发展高科技园区,资金和技术固然重要,但是如何实现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营造激励创新、有利于创业的氛围和环境是更为重要的因素,而在筑波,这一点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五、对比与启示

对比剑桥科学园和筑波科技城,我们发现大学主导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都面临着瓶颈。大学主导模式虽然可以充分发挥所在地大学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可以充分利用世界一流大学深厚的科技文化底蕴,但它同样会被大学自身和教育体制的不足所制约,而在外界压力不足的情况下,传统大学很难会为科技园区的发展而改革自身体制。加之大学没有权限提供制度平台,由此就带来了科技园区公平健康的政策环境难以保证,市场和价值信息传导不力,大学与工业界可能互动不足等弊端。政府主导模式虽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然而正如筑波科学城,在强烈的政府意志下,投入大量资源搭建的框架却因缺乏内在动力而难以为继,官僚化的管理方式和工作环境、依赖政府拨款而日益僵化的投资结构、科技成果难以及时转化为生产力、缺乏竞争从而创新氛围不够等都是该种模式下所面临的问题。

科技园区是大学、政府和企业合作的一种重要载体,在合作过程中,如果过分突出某一行为主体或者是某一类行为主体的主导与控制作用,则必然无法充分利用其它组织的核心资源,发挥其天然优势。大学的优势集中在知识生产与创造上;企业的优势在持续的资金提供和技术成果市场化方面;而政府的优势则集中在制度环境的提供方面。在科技园区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只有各行为主体将各自具有的互补性资源带进园区内,并经过相互结合,产生一种协同效应时,科技园区发展和创新的内在动力才被激发出来了。

而协同创新原则在具体应用中的意涵主要是:(1)准确定位。无论是大学、政府还是企业,首先必须详细分析自身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弄清自身的优势、劣势和外界资源状况,并且围绕科技园区共同的创新目标,选择正确的合作方向。(2)价值创造与分享。创造价值是大学、政府和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而进行价值分享则是合作网络得以维系、发展的基本条件。价值的创造、流动和交换分布在整个网络中,大学、政府和企业不仅要在各自的领域内创造价值,为了实现创新的目标,还要能够推动彼此的融合,促进资源的共享。(3)平衡发展。如何有效地配置资源以及达成合作者之间的默契对合作网络的构建非常重要。这就要求各行为主体必须协调同步地向前发展,既不能偏废又不能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从而避免科技园区内各行为主体发展的不均衡性对整体目标的妨害,实现三者间平衡与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 马兰, 郭胜伟. 英国硅沼——剑桥科技园的发展与启示[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4.

[2] 蒋瑛. 高技术产业的空间集聚研究[博士论文].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03:64.

[3] 董芳. 欧洲硅谷——剑桥工业园区的成功模式[J]. 中外企业文化, 20025:38.

[4] 蒋瑛. 高技术产业的空间集聚研究[博士论文].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03:65.

[5] 田建国. 大学教育科技一体化[M].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9:233-244.

[6] 钟坚. 日本筑波科学城的发展模式分析[J]. 经济前沿. 20019.

[7] 郭胜伟, 刘巍. 日本筑波科学城的立法经验对我国高新区发展的启示[J]. 中国高新区. 20072. 

 

(该文发表于《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第6期)